115年12月23日 正式施行

危險性機械新制納管
吊重能力未滿3公噸的塔吊及附掛搭乘設備之移動式起重機
預約申請登錄表

依據勞動部最新發布之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」修正案,為提升職場與高處作業安全,自 115年12月23日 起,吊重能力未滿3公噸之「塔式起重機(塔吊)」,以及「移動式起重機附掛搭乘設備」,將全面納管為危險性機械,必須申請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

我們理解新制剛發布,相關的申請細節及配套措施仍在陸續完備中。為免除各位先進與業者對於「不知道如何申請」、「怕錯過緩衝期」的擔憂,特設立此預約通知專區。

請在此留下您的聯絡方式。待正式的申辦流程確認後,我們將會第一時間主動將「申請書」及「審查資料一覽表」寄送至您的 email 或登記地址,協助您從容應對新制,順利完成檢查程序!

(貼心提醒:新制設有一年緩衝期,自發布日起至115年12月23日正式施行,於正式施行後,若違規使用未經檢查合格之列管機具,將面臨新臺幣5萬元至300萬元之罰鍰,讓我們一起及早準備。)

申請種類及型式*
請選擇一項
請至少勾選一項申請種類
單位名稱 / 公司行號*
請填寫單位名稱或公司行號
聯絡人姓名*
請填寫聯絡人姓名
聯絡電話 / 手機*
請填寫聯絡電話或手機
聯絡電子郵件 (Email)*
請填寫正確的電子郵件格式
預估需要申請檢查的設備總數量及設置區域*
請點選設備所在縣市並填寫數量,可按「+」新增多個縣市,以利相關單位就近聯繫
請至少選擇一個縣市並填寫設備數量
針對本次新制納管,目前是否有其他疑問或需要優先協助之處?
部分欄位尚未填寫完整,請往上檢查紅框標示的項目。
送出後資料將登錄至主辦單位系統,請勿於本表單填寫密碼等敏感資訊。

登錄成功!

已收到您的預約申請資料。待正式申辦流程確認後,我們將第一時間把「申請書」及「審查資料一覽表」寄送給您。